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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肥料混用要切記“五不混”

        更新時間:2008-04-23      點擊次數:2269
        1.人畜糞尿等農家肥不能與草木灰、石灰氮、石灰、鈣鎂磷肥等堿性肥料混用。因為人畜糞尿中的主要成分是氮,若與強堿性肥料混用,則會中和而失效。

        2.過磷酸鈣不能與草木灰、石灰氮、石灰等堿性肥料混用,否則會降低磷的有效性。磷礦粉、骨粉等難溶性磷肥也不能與草木灰、石灰氮、石灰等堿性肥料混用,否則會中和土壤內的有機酸類物質,使難溶性磷肥更難溶解,作物無法吸收利用。

        3.鈣鎂磷肥等堿性肥料不能與銨態氮肥混施。因為堿性肥料若與銨態氮肥料如碳酸氫銨、硫酸銨、硝酸銨、氯化銨等混施,則會增加氨的揮發性,從而降低肥效。

        4.未腐熟的農家肥不能與硝酸銨混施。因為未腐熟的農家肥要經過分解腐爛后才能被作物吸收利用。若與硝酸銨混施,未腐熟的農家肥在分解腐爛過程中氮素會喪失,所以不能同施,否則二者氮素都會受損,降低肥效。

        5.化學肥料不能與細菌性肥料混用。因為化學肥料有較強的腐蝕性、揮發性和吸水性,若與根瘤菌等細菌性肥料混合施用,會殺傷或抑制活菌體使細菌性肥料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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